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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价格师《法学基础》辅导资料6

发表日期:2010-9-9  来源:中国价格鉴证师考试网

四、招标投标法

    (—)强制投标的范围

  掌握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;

  (二)招标方式及特点

  掌握两种方式,及招标人的权限。

  (三)招标投标程序规则

  《招投标法》明令禁止的行为:有六类

  (四)中标人的确定

  1、谁负责评标: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;

  2、中标的条件

  注意:如果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,即使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,也不得中标。

  3、谁最终确定中标人: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确定

  五、合同法

  (一)合同法概述

  1、合同的含义和特征:三个

  2、合同的种类:《合同法》规定了15类

  3、合同法的基本原则:

  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实信用、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、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;

  (二)合同的订立

  1、要约

  (1)含义和条件

  (2)生效和有效期限

  (3)要约的撤回和撤销

  (4)要约的失效

  (5)要约邀请

  2、承诺

  (1)含义和条件

  (2)承诺作出的方式

  (3)生效和效力

  (4)承诺的撤回

  3、合同形式

  4、合同成立:主要包括哪几种情况

  5、合同的内容

  包括八个条款

  (三)合同的效力:

  1、有效合同:具备的三个有效要件

  2、无效合同:掌握五种法定情况,另掌握免责条款无效:人身伤害、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

  3、可变更、可撤销合同

  掌握法定事由

  4、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的后果

  三种:返还财产、赔偿损失、追缴财产

  5、效力待定合同:三种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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