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招标投标法
(—)强制投标的范围
掌握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;
(二)招标方式及特点
掌握两种方式,及招标人的权限。
(三)招标投标程序规则
《招投标法》明令禁止的行为:有六类
(四)中标人的确定
1、谁负责评标: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;
2、中标的条件
注意:如果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,即使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,也不得中标。
3、谁最终确定中标人: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确定
五、合同法
(一)合同法概述
1、合同的含义和特征:三个
2、合同的种类:《合同法》规定了15类
3、合同法的基本原则:
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实信用、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、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;
(二)合同的订立
1、要约
(1)含义和条件
(2)生效和有效期限
(3)要约的撤回和撤销
(4)要约的失效
(5)要约邀请
2、承诺
(1)含义和条件
(2)承诺作出的方式
(3)生效和效力
(4)承诺的撤回
3、合同形式
4、合同成立:主要包括哪几种情况
5、合同的内容
包括八个条款
(三)合同的效力:
1、有效合同:具备的三个有效要件
2、无效合同:掌握五种法定情况,另掌握免责条款无效:人身伤害、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
3、可变更、可撤销合同
掌握法定事由
4、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的后果
三种:返还财产、赔偿损失、追缴财产
5、效力待定合同:三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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